GHS内容包括:
(1)按照物理危害性,健康危害性和环境危害性对化学物质和混合物进行分类的标准;
(2)危险性公示要素,包括包装标签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目前GHS共设有28个危险性分类,包括16个物理危害性分类种类,10个健康危害性分类种类以及2个环境危害性分类种类。
具体如下:
物理危害性、健康危害性、 环境危害性、 爆炸性物质、 急性毒性、 危害水生环境物质、易燃气体、皮肤腐蚀/刺激性 。
(1)水生急性毒性
易燃气溶胶、严重眼损伤/眼刺激性
(2)水生慢性毒性
氧化性气体、呼吸或皮肤致敏性、 危害臭氧层 、高压气体、生殖细胞致突变性、易燃液体、致癌性、易燃固体、生殖毒性、自反应物质、特定靶器官系统毒性 (单次接触)、发火液体特定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发火固体、吸入危害性、自燃物质、 与水放出易燃气体物质、氧化性固体、 氧化性液体、 有机过氧化物 、金属腐蚀剂、GHS危险性
公示要素包括:
1.图形符号GHS标签要素中使用了9个危险性图形符号,每个图形符号适用于的1个或多个
危险性类别,具体如下:
2.警示词警示词是指标签上用来表明危险的相对严重程度并提醒目击者注意潜在危险的词语。
GHS标签要素中使用2个警示词,分别为“危险”和“警告”。“危险”用于较为严重的危险性类别,而“警告”用于较轻的危险性类别。
3.危险性说明危险性说明是指分配给某个危险种类和类别的专用术语,用来描述一种危险品的危险性质。目前已经确定的危险性说明共有70条专用术语,为了方便使用和识别,每条术语还被分配了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