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流程
一、什么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呢?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简称,是从事商业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单位需要办理的资质。商业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通过向互联网用户收费或通过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以营利为目的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活动。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监管机构批准或备案的从事网络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企业需取得网站文化经营许可证。
二、 网络文化与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
相应的文化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后,应当对材料进行核对。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缺失的,应当一次性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必须按要求填写申请材料,方可受理申请。
2、审查
相应的文化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每一份材料及其经营的网站,并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或经营情况一次性告知经营单位,及时整改。相应的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获批的,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布;未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3、申请编号:
相应的文化行政部门应填写考试合格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申请表,并加盖三位数字和公章,提交文化部文化营销司。文化部市场部统一编号并发布国家编号。
4、生产许可证
相应的文化行政部门应按照文化部要求的标准规范和统一编号制作许可证,并将许可证副本提交文化部备案。
5、公示
相应文化行政部门应在本部门网站对同意设立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