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压空气呼吸器是利用面罩和佩戴人员面部周边密合,使人员的呼吸器官、眼睛和面部与外界环境完全隔离,具有自带压缩空气源供给人员呼吸所用的洁净空气,呼出的气体直接排入大气。在任意呼吸循环过程中,面罩与人员面部之间的腔体内压力不低于环境压力的一种呼吸器。正压空气呼吸器广泛应用于消防、化工、石油、矿山等部门,供消防员或抢险救护人员在浓烟、 毒气、蒸汽或缺氧等各种环境下,对其呼吸器官进行保护的高性能个人防护装备。
1 基本组成和
工作原理
1.1 基本组成
正压空气呼吸器主要由面罩、气瓶、瓶带组、肩带、报警哨、压力表、气瓶阀、减压器、背托、腰带组、快速接头、供给阀等部件组成。
1.2 工作原理
其工作原理是高压空气经减压器减压后将压力为 0.6~0.9MPa 的空气通过中压导管输送到供给阀,供给阀与面罩相接,当吸气时供给阀根据吸气会输出适量的空气供给佩戴者使用, 当佩戴者呼气时就停止输出, 呼出的气体通过全面罩上的排气阀排到大气中。
2 定期检验的依据和程序
定期检验是在一定的检验周期内对呼吸器停用时所进行的外观和性能指标等内容的检查和测试,以确定性能参数是否在规定范围内的过程。
2.1 检验依据
由于目前国家或行业还没对在用正压空气呼吸器实施强制定期检验, 其检验依据根据使用单位实际并参考相应的设计、制造标准(如GB/T 《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 和 GA 124-
2004《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等标准执行进行)。
2.2 检验程序
检验的程序是资料审查 (结构、 标志、包装检查)、外观检验、佩带质量测定、面罩泄漏测试(静态压力、供气阀开启压力试验)、高压泄漏测试、减压阀性能试验、动态呼吸阻力试验、压力表精度测试、警报器性能试验、安全阀性能试验(检验记录、粘贴合格证)、出具报告。
2.3 检验周期
原则每年应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如果使用异常应提前进行检验。
3 定期检验的内容
3.1 来样登记
来样登记主要是检验机构应对送来的空气呼吸器逐台登记,包括:送检单位、空气呼吸器生产厂商、型号、生产日期、上次送检日期和检验机构,本次送检日期、送检单位提供的空气呼吸器使用频度、使用中曾出现的问题和进入过何种有害环境等信息。
3.2 资料审查
资料审查主要是核查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往年空气呼吸器和气瓶定期技术检验证书或标识、日常使用检查和维护记录、修理报告或记录,对于检验的呼吸器,应核查呼吸器出厂试验报告。
3.3 外观检查
3.3.1 面罩
橡胶件不应有明显的变形;视窗清晰;所有带、绳、扣件不允许有老化、龟裂、异常收缩、脱胶、发脆现象;佩戴后面罩与面部轮廓紧密贴合,无明显压痛感,固定系统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弹性,并应能根据佩戴者的需要调节,佩戴后可进行正常对话。
3.3.2 背板
是否产生变形, 有变形但不影响使用,佩带舒适,视为合格,如果出现严重变形且影响使用或出现老化,开裂现象应视为不合格。
3.3.3 着装带
着装带可调节长度,扣紧后不得滑脱;带类零件不允许有整股纤维的断裂。 塑料和金属扣件不得有变形和开裂。 各种配件齐全。
3.3.4 导气管和接头
导气管无割痕,老化现象;接头无变形,插拔锁紧轻松清晰;导气管和接头不允许有漏气现象,否则应更换或判废。
3.3.5 供气阀、减压器
供气阀、减压器不允许变形和开裂,功能按键活动清晰有效。
3.3.6 警报器
警报器不得有松动和变形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