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S编写时,如何处理保密的组分信息?对于混合物中供应商需要保密的组分,根据需要保密的具体情况,组分的真实名称、CAS号码可以不写,应在SDS的相关部分列明其危险性。
·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旨在对应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协调制度》,并对MSDS/SDS规范做出要求。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 16483-2000)
该规定于2000年1月1日发布,2000年6月1日实施,旨在使我们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SDS/SDS)编写格式和内容尽可能与标准一致,尽快适应贸易、技术和经济交流的需要。
内容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CSDS)包括以下16部分内容:
1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chemical product and company identification)
主要标明化学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应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地址等信息。
2 成分/组成信息(composition/information on ingredients)
标明该化学品是纯化学品还是混合物。纯化学品,应给出其化学品名称或商品名和通用名。混合物,应给出危害性组分的浓度或浓度范围。无论是纯化学品还是混合物,如果其中包含有害性组分,则应给出化学文摘索引登记号(CAS号)。
3 危险性概述(haxards summarizing)
简要概述本化学品Zui重要的危害和效应,主要包括:危害类别、侵入途径、健康危害、环境危害、燃爆危险等信息。
SDS编写时,如何获得相关信息?一份完整的SDS需要由16个部分组分,缺一不可。信息的获得至关重要,而其中Zui难获得的几个部分则分别为第2部分、第9部分、第14部分。
其中第2部分危险标示和第14部分运输信息需由人员或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的基础是通过解读大量相关法规、进行部分试验、以及查询分析大量数据库。
对人员的要求很高;是第9部分理化性质,该部分信息一般是通过试验或相关数据库获得,优先选择试验获得的数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