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8日,国家卫计委第15号公告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4806.1-2016)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新国标主要变更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不限于):
1.修改了标准名称;
2.修改了适用范围;
3.修改或增加了理化指标;
4.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5.增加了迁移试验要求,修改了迁移试验条件;
6.增加了通用要求及原料要求;
7.增加了标签标识要求;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国标进行彻底清理及整合,并于2015年底开始陆续公布整合后的新国标。
截至目前为止,共发布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强制性国家标准64项。
其中,已经正式实施标准的共3项,于2017年3月1日实施的标准共10项,于2017年4月19日实施的标准共49项,于2017年10月19日实施的标准共2项。详见下表。
食品接触材料新国标合规性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产品的生产符合食品接触材料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2.使用原则、标签、符合性声明等符合食品接触材料通用安全要求;
3.添加剂的使用符合GB 9685;
4.原料、产品技术要求、特殊迁移试验条件、特殊使用要求符合产品标准;
5.迁移试验符合迁移试验通则、迁移试验预处理方法通则(特殊迁移试验条件符合产品标准),以及相应检验方法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