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本公司以个人名义成立时(日本居民)
发起人是指以公司为主体,承担一股以上股份的人。担保人是一人。
召开保荐人会议,讨论设立什么公司、从事什么业务,并将结果整理成保荐人会议记录。
在确定公司名称时,必须先进行类似的业务调查。由其管辖的司法局执行。同一地区有同一行业的同名公司的,不予登记。准备两个或三个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确定后,制作贸易用的代表印章和地址橡胶印章。规范要求有代表的印章。应该注意他们。代表性密封规范:直径3cm的圆形密封
公司章程是指决定公司经营的基本规则。可以说是那家公司的章程。公司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公司成立时,有义务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完成后,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此时,需要三份公司章程和一份印章证书。委托代理人的,应当有委托书。
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每个发起人都有义务承担至少一股或多股。
公司成立前,由银行缴存公司注册资本。这是一份注册资本证明书,在公司完成注册之前不能撤回。请要求银行出具注册资金存款证明
股东大会是股东大会的成立。设立招股说明书的,发起人应当召开创立大会,并制作会议记录。注册时,您需要这张创立大会的记录。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时决定的,召集董事会。董事会决定董事长的人选和公司的地址。董事会会议记录无两项的,不予登记。应该注意他们。
一、日本公司注册申请书的制定和提交
随附登记申请书办理公司登记,注意做到整洁。建议的材料装订方法是常规的,请注意。
更正日,是指对有关登记材料进行补充、修改的日期。在指定日期,到登记处,听从主管的指示。注册将在更正结束时完成。设立股份公司。
清除银行冻结的资本。公司营业执照和董事长印章证书。办理此手续后,存入银行的资金可以自由使用。
承办需要批准的业务,应当继续办理手续。其他需要向税务、社会保险、劳动基准监察等有关部门办理必要手续的。
中国企业在日本开展经营活动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设立办事处的目的应当是收集和提供商业信息和广告,而不是开展贸易活动。如果你想从事贸易活动,你需要在日本设立分公司。除部分行业外,原则上无需向当地司法局登记,也无需向有关部门申报或申请设立常驻代表机构。今后,办公室如要改制为分公司,需进行登记,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如果外国公司继续在日本进行贸易活动,必须确定在日本有住所的代表,并向当地司法局登记设立分支机构。代理人可以是任何国籍的人。
设立分店是外国企业在日本开展业务简单的方式。在有分支机构住所并确定分支机构代表的情况下,必要事项登记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法律上被视为外国企业总公司的一部分。外国企业的总公司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分店经营活动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根结底是由外国企业总公司承担的。银行开户和房地产租赁活动也可以以分店的名义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