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商标注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发生变更,而商标没有发生相应的变更,将会产生怎样的严重后果?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款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变更注册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二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的姓名、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商标注册人名称变更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注册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商标局批准的,应当向商标注册人出具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变更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同时变更其全部注册商标;未同时变更的,商标局应当通知申请人改正期限;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变更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商标注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变更的,商标注册人名下的有效商标应当一并变更。同时,变更商标注册人名称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三
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未通知商标注册人,不得直接撤销注册商标。目前采用书面通知的方式,如不成功,将予以公告。
商标注册人的姓名、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记住根据商标局系统的信息及时作出相应的变更。保证商标重要公文及时收到,防止重要公文丢失,失去回复机会,失去后续法律救济的机会。致使注册商标被撤销或者无效。
商标注册成功核准后,商标注册人应当进行必要的维护,如及时查询商标状况,及时变更商标注册人的姓名、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及时续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