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的目的是在使用商标时获得法律保护如果一个商标注册而未被使用,不仅会使商标失去价值,发挥商标的功能和作用,而且会影响他人的正常使用,因此商标的法律机制将失去其意义。因此,为了保证商标注册人积极使用注册商标,我国对不使用注册商标进行了限制。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的,商标局可以撤销该注册商标;任何人也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收到申请后,将通知商标注册人限期提供使用证明。逾期不提供或者提供的证明无效的,撤销注册商标。
对上述法律规定的理解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明确商标的用途为此,《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单证中,或者在广告、展览等经营活动中使用商标,构成商标使用此外,经注册人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也视为使用注册商标。
(二)如何理解使用期限“三年”期限一方面考虑到注册商标的专用期只有十年三年内不继续使用的,是指登记人在三分之一的权利期限内放弃行使权利,应当视为长期不使用另一方面,它也提到了**上大多数**的时限规定“连续”主要是指自任何人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注册商标之日起连续三年。在这三年中,商标注册人未以任何方式使用该商标,构成“连续三年未使用”。
(三)举证责任。商标法没有规定申请人三年内提出注销注册商标的举证责任。这主要是因为不使用商标是一种不作为的状态,他人很难提供证据。注册人只有提出使用证据,才能确认注册商标的使用。商标注册人有效的证据是与商标有关的物证,不能证明商标实际使用的证据无效。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释义:本条是关于注册商标的有效期。
一根据本法规定,初步审定的商标,应当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无异议或者确定异议成立的,予以公告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二本法规定,注册商标在中国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中国加入**贸易组织后,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规定,我国注册商标的保护期比较长,也就是说,注册商标的保护比较充分。根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18条,成员国对注册商标的保护期不得少于7年,包括商标初始注册和续展注册的有效期。
三、在实行商标注册制度的**,按照注册原则通过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注册有效期有严格的期限。商标权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具有排他性、地域性和时间性,时效性是商标排他性权利的特征之一商标权的暂时性,是指商标经商标注册机关核准,在正常使用的法定期限内,受法律保护的行为这一法律期间又称为注册商标的保护期和有效期有效期满后,商标权人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并受法律保护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续展注册如果没有导致商标撤销的诉讼,商标注册人只要按时履行续展手续,就可以无限期地保护注册商标在这一点上,商标权不同于专利权和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