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确保电力安全工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规范电力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根据国家及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系统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安全工器具包括:
绝缘胶垫、挡鼠板、工具柜、绝缘梯、安全帽、绝缘靴、绝缘手套、防静电工作服等;
保护工具:验电杆,验电笔、接地线等;
施工用具:安全带、围栏,标示牌等;
警示用具:提示牌、警示牌、警告牌等
2、主要检测标准和试验依据:
1. DL/T1476-2015 《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
2. DL/T976-2005 《带电作业工具、装置和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3. GB26859-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4. GB 26164.1-2010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1 部分:热力和机械》
5. DL 5009.2-2013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 部分:架空电力线路》
6. DL 5009.3-2013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3 部分:变电站》
带电作业一般规定:
① 带电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凡参加带电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工艺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带电作业。
② 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必须经过批准。
带电作业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具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熟悉带电作业现场和作业工具,对某些不熟悉的带电作业现场,能组织现场查勘,作业判断和确定作业方法及应采取的措施。
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经厂领导批准,工作负责人可经工区领导人批准。
③带电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带电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不得直接操作,监护的范围不得超过一个作业点,复杂的或高杆塔上的作业应增设塔上监护人。
④ 应用带电作业新项目和新工具时,必须经过科学试验和领导批准。
对于比较复杂、难度较大的带电作业新项目和研制的新工具必须进行科学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编出操作工艺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厂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