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此标准为水质检测强制性标准,
2007年7月1日起实施,聚星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提醒您,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检测。
生活饮用水检测卫生标准中提到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如下:
1 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证用户饮用安全。
1.1 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1.2 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1.3 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1.4 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1.5 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
1.6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表1和表3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出厂水中消毒剂限值、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中消毒剂余量均应符合表2要求。
1.7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水质因条件限制,部分指标可暂按照表4执行,其余指标仍按表1、表2和表3执行。
1.8 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可适当放宽。
聚星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提醒客户密切关注标准的生活饮用水检测标准版本更新,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规避风险。
聚星检测提供专ye全面的水质检测服务和产品符合性技术指导。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三项基本要求:
(1)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卵,以保证不发生和传播介水传染病。
(2)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及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3)水的感官性状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