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设计规范相关内容的严重缺失
建筑材料和构件按燃烧性能分为不燃性、难燃性、可燃性、易燃性四种。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外墙的规定均为不燃烧体。
但是其中却唯独没规定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留下了一项重大的缺失。
防火规范的这一缺失,是现行外墙保温材料大多采用实属可燃甚至易燃的聚苯板(含挤塑聚苯板,下同)造成火灾的原因之一。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有“4.3幕墙构造”、“4.4幕墙防火与防雷设计”两节,但该两节中却均无对保温材料的任何限制和要求,留下了又一个严重缺失。这大概是因为当时外墙保温还没有大行其道,建筑业界没有这方面的实践和经验,所以作为前段经验总结的“规范”也就没涉及这个问题。
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外墙保温大量应用了,规范也该及时补充修订了吧?
2.建筑设汁规范相关内容的严重错误
《外墙保温工程技术规程》在“外墙外保温系统组成材料性能要求”中“保温材料的性能要求”一栏对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的燃烧性能级别标注为难燃性,但对聚苯板的燃烧性能级别标注却为“一”,即没有规定,这太匪夷所思了!对聚苯板的燃烧性能级别怎么能没有标定呢?这是该规范的一个严重错误!明知聚苯板的燃烧性能级别是可燃甚至易燃,达不到外墙保温材料的要求,又要推荐聚苯板作为外墙保温材料,所以就把它的至关重要的“燃烧性能级别”给用“一”省略了。
目前,这种厚度为2-10公分的挤塑板,一般是在建筑物外墙表面用特制粘结胶粘结到基层上,外侧用阻燃玻璃纤维网及水泥粘结胶浆保护层“天衣无缝”地裹上一层,形成外墙保温体系。
也就是说,目前,很多在建楼房都是用挤塑板保温、隔热,从头到尾都穿了一层轻型“保温大衣”。
按照国家标准,挤塑板名称就叫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保温,阻燃、抗压、环保等功效是较重要的功能,现行的国家标GB8624《建筑材料制品燃烧性能分级》规定:B1级是现在XPS挤塑板的较低阻燃要求氧指数≥26。
根据《消防法》第十一条规定“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挤塑板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添加阻燃剂,以阻止和延缓聚苯乙烯板材的剧烈燃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