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和火灾事故广播
1、火灾应急照明的配电线路没有按消防设备用电线路敷设,用普通灯具应急灯具,在火灾时继续工作的场所应急照明时间不够,且照度低,疏散指示数量少、照度不足、安装位置不当。
2、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火灾时不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事故广播状态,应急广播未按着火层和上、下层同时动作的要求进行调试。
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不能监控用于火灾事故广播时的扩音机的工作状态,且不具有遥控开启扩音机和采用使扬声器播音的功能。
(二)消防电梯
1、井道未按规范要求独立设置。
2、消防电梯机房与其他电梯机房之间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3、井底未设排水设施或排水井容量小于2.0m3或排水泵的排水量小于10升/秒。
4、首层未设供消防员专用的操作按钮。
5、有的电梯迫降后,不能继续投入运行。
(三)消防供电
1、一类高层建筑自备发电,应设有自动启动装置,并能在30s内供电。
2、消防控制室无法监视重要消防设施的供电电源。
3、水泵、防排烟风机、消防电梯等设备,其供电线路未选用耐火型电缆。
4、楼梯间集中供电的应急照明灯,在火灾时不能发挥其正常功能。
5、有的系统不能满足二路供电的要求,有的虽配备了发电机,但容量偏小,不能满足负荷要求。
6、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机房、正压送风机房、排烟风机房的供电,未在末端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1、自然排烟时开窗面积不足,位置偏低,不能方便开启。
2、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量偏小,机械防烟系统的正压送风量偏小。
3、设置机械排烟的地下室未设置送风量不小于排烟量50%的送风系统。
4、地下室机械排烟系统的排烟口与排风口不能联动切换。
5、排烟口、送风阀打开不能联动风机启动。
6、通风、空调系统的风管穿越防火分区、穿越通风空调机房及重要的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未设防火阀。
7、厨房、浴室、厕所等垂直排风管道,未采取防火回流的措施,未在支管上设置防火阀。
8、防排烟风机远程不能停止,并未设手动直接控制,原有的大部分工程防排烟风机远程控制均能启动,但远程停止不能实现。
9、同一楼层的几个送风阀(排烟口)的反馈信号并接而未串接。
10、排烟风机入口处和在排烟支管上未设排烟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未与排烟风机联锁,平时不能自动关闭。
11、送风口设置位置偏高,排烟口设置位置偏低。
12、正压送风系统的新风入口设置位置不当。
13、防排烟风机设计安装位置不当。
14、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吸入口未设置止回阀或与风机联锁的电动阀。
15、控制室不能显示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防火阀的工作状态,且不能关闭联动的防火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