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食品污染物 食品污染物,是指并非有意加入食品中,而是在生产(包括谷物栽培、动物饲养和兽药使用)、制造、加工、调制、处理、填充、包装、运输和包藏等过程中,或是由于环境污染带入食品中的任何物质。 1983年,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食品添加剂法规委员会(CCFA)第十六次会议规定:凡不是有意加入食品中,而是在生产、制造、处理、加工、填充、包装、运输和贮藏等过程中带入食品的任何物质都称为污染物,但不包括昆虫碎体、动物毛发和其他不寻常的物质;残留农药也应算是污染物。污染物可有:化肥、农药、抗菌素、激素、药物和包装材料溶出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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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食品污染物的标准规定 2013年1月,新修订完成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以下简称“新国标”)于2013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新国标制定了铅、镉、汞、砷等13种污染物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规定,相比以往,则删除了硒、铝、氟等3项指标,共设定160余个限量指标。很多污染物都曾引发过多起轰动国内的食品安全事件,如镉大米、毒、血铅等。 中国对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兽药残留限量、真菌毒素限量、放射性物质限量另行制定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新的GB2762标准不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和放射性物质限量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