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一并纳入餐饮服务许可管理范围。
但,此制度不适用于食品摊贩和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食品半成品的单位和个人。
申请许可证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许可证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不属于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情形的说明材料;
5、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符合办法第九条有关条件的材料;
6、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7、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许可证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1、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
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临时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
餐饮服务经营地点变更怎么办?
同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在不同地点或者场所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应当分别办理许可证。
餐饮服务经营地点或者场所改变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许可证。
许可证可以转让吗?
餐饮服务提供者取得的许可证不得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按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