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变更经营范围:
1、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变更后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审批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成立分公司后变更需提供材料:
1、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须提交国家经贸委的批准文件,上市公司还须提交证监会的批准文件。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办理营业执照。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资本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准备资产验资报告,评估资产是国有资产的应提财政部的确认报告,所评估资产是非国有资产的应经公司股东会确认。
三、公司变更股东提交的文件:
2、变更后的股东是外商投资企业在鼓励类或允许领域投资的提交。
3、新股东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四、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要提供材料:
1、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变更。
2、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3、名称变更:需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出资方式由家庭共有财产变更为个人财产出资的,应登报公告。
5、住所变更:需提交租房协议,产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