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钢结构安全检测单位出具报告
武汉市钢结构安全检测*新闻
作为一个技术密集型企业,本公司将始终关注本行业发展的主流方向与管理模式,并努力把握之,以使公司始终保持领先的思维优势与先进的管理优势。同时,公司为所有职员提供各种培训机会,以更新提高职员的知识结构和技术水平。
1、钢材
1)、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2)、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在甲方、监理见证情况下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⑴、国外进口钢材;
⑵、钢材混批;
⑶、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⑷、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
⑸、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⑹、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2、连接用紧固标准件
1)、钢结构连接有高强度大六角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膨胀型和化学试剂型)、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应具有质量证明书或出厂合格证,其品种、型号、规格及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2)、高强度大六角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并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3)、高强度大六角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在施工现场由监理单位见证下随机抽样检验其扭矩系数,复验报告的资料应符合GB50205—2001的规定。
4)、普通螺栓作为连接时,当设计有要求或其质量有疑义时,应进行螺栓实物*小拉力载荷复验,其结果应符合《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3098的规定。
3、钢结构焊接工程中所用的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焊熔嘴、焊钉、焊接瓷环和施焊用的保护气体等必须有出厂质量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质量证明文件。焊条应符合国标《碳钢焊条》GB/T5117或《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地基承载力的确定地基承载力是加层设计中至关重要的问题,其大小决定增加层数和上部结构方案的选择,所以首先应该弄清既有房屋现在的地基承载力。
一般认为旧有房屋的地基承载力在既有房屋荷载作用下,地基固结,产生压密效应而得到提高。根据经验,一般情况下可比原始承载力提高10%~50%。在设计中一般取20%~30%。这种土的压密过程与基础压力的大小、基础宽度、房屋建成的时间、土体本身的性质及渗透性、排水条件等有关。
钢丝网复合砂浆是以钢丝网或钢丝网和加筋为增强材料,水泥砂浆为基材组成的薄层结构,属无机复合胶凝材料,也是一种理想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及砌体结构的加固材料。钢丝网提高结构的承载力,砂浆层起保护和锚固作用。它拥有较高的抗拉强度重量比和较高的韧性、延展性及耐久性,比普通水泥砂浆有着大得多的抗裂能力,容易被浇筑成任意的形状,适合于各种轮廓外形的结构构件的修复和加固。已有的各种加固方法中的界面粘贴技术,国内外均采用以环氧树脂为主剂的有机结构胶,而砂浆作为无机胶凝材料,与基材间将有更好的相容性、协调性、相互渗透性,并且抗老化、耐火、耐久性更好;加固层厚一般为25mm左右,几乎不增大原结构的重量与截面尺寸;无需复杂的施工工艺和特殊的施工技术,与混凝土基材浇捣方法基本一致,施工质量容易保证,而且经济;加固层中的砂浆既是胶凝材料又是保护层材料,无需另做防火保护层。这种加固方法不仅可以提高结构的强度,还可增强建筑物抗渗、抗冻、抗裂性和韧性
钢结构检测鉴定机构存在哪些问题:
1 不检测
检测数据结果是出据鉴定报告的一个重要依据,而有些技术人员在做鉴定工作时却不进行实体检测,而是根据设计
图纸、施工内业资料等确定结构构件的强度,对建筑物进行结构验算、鉴定。设计图纸、内业都是鉴定工作所需要的资料,但是不能盲目相信这些资料,实际施工质量不可能与图纸完全相同,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定的偏差;另外,随着时间的推移,建筑物还存在着老化的问题,一般建筑物的使用寿命为五十年,在使用了二三十年,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各结构构件承载能力可能会有所下降。因此,不进行检测而对建筑物下鉴定结论,是盲目的,也是很危险的。更有甚者,有的检测人员不检测,出具虚假报告,这样做有时是为了承揽到检测任务,屈从于委托方的不合埋要求,有时就是缺乏职业道德,欺瞒委托方。
2 少检测
少检测也是一个经常发生的现象,一般需要鉴定的建筑物都是处于使用状态,检测过程一定会带来使用上的不便,
有的技术人员就减少检测的数量。根据我们的实际工程检测经验,即使是同一栋建筑、同一楼层中,同一种构件强度有的差别也会很大,甚至同一构件的不同部位的结构强度都会有很大的差别。少检测,就会发生漏检,结构构件的强度评定就不准确。在这种情况下,少检测会给鉴定工作带来很大的风险,也给建筑物留下了安全隐患。
3 无资质检测鉴定
建筑工程实体检测属于专项检测,在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对于能够进行基础、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的人员及检测单位的资质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某些单位并没有取得相应的检测资质,在承揽建筑工程的鉴定任务后,自行对结构实体进行检测,他们出据的检测数据其实是无法律效力的,依据这种检测数据出据的鉴定报告也一样缺乏法律效力。这种行为一是扰乱了建筑市场的秩序,二是建筑结构检测鉴定做为建筑行业的一部分,有其自身的理论依据和实际上的操作规程,没受过专业检测培训的人员检测,往往是有差之毫厘、谬之千里,而由于检测结果的偏差,就极易下出错误的鉴定结论。相对于检测单位,鉴定单位的资质管理则更为混乱,现在建设管理部门没有出台相应的鉴定资质管理办法,对于能够从事鉴定工作的单位所需要具备的技术人员、设备等均未做规定,导致目前很多单位都在从事鉴定工作,其中有设计部门、教学单位、建筑科研单位、还有一些民营性质的咨询中介单位,有些单位有建设主管部门下发的准许其进行鉴定工作的批文,有些单位在营业执照上有鉴定业务,但并无相关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而有些单位既无营业执照,更没有相关建设主管部门的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