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可前往民政局办理,复印件 1 份,需验原件。
《×× 市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表》:原件,一式 3 份。
申办报告:内容应包含培养目标、地址、举办者情况、开办资金金额及出资者、招生对象、办学内容、法定代表人情况、场地情况、校长情况、专任教师情况、内部管理体制等,需提交原件 1 份。
举办者资质证明:举办者为单位的,提供单位法人证书或执照;举办者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1 份,需验原件。
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1 份。
办学章程:原件 1 份,可参考当地民管办提供的范本编写。
理事会或董事会组成人员名单:需各成员签字,提交原件 1 份。
教育教学及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等制度,提交原件 1 份。
验资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验资报告,原件 1 份。
场地相关材料:租赁合同须附产权证明或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1 份,需验原件。还需要消防合格证明材料。
校长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工作简历证明,复印件 1 份,需验原件。
教师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聘用合同,复印件 1 份,需验原件。
财会人员相关材料:财会人员资格证明、身份证、聘用合同,复印件 1 份,需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