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么?
并非
《失业保险条例》要求,领取失业金的需求包含:
①按照规定参与失业保险金,所属单位与本人已按照规定切实履行交费责任满一年
②非因自己意向终断学生就业
③已办理失业金,且有求职要求
什么原因可以享受工伤保险赔偿?
员工由于工作原因遭受工伤事故或是患职业危害,且经工伤鉴定的,享有工伤保险赔偿;在其中,经职业病鉴定丧失劳动力的,享有伤残待遇。工伤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理应简单、便捷。
什么情况应认定为工伤事故?
①上班时间和办公场所内,由于工作原因遭受工伤事故
②上班时间前后左右在办公场所内,从事工作中相关的预备性或结束工作遭受工伤事故
③在上班时间和办公场所内,因履行法定职责遭受暴力行为等意外事件的
④患职业危害
⑤上下班途中,遭受不是本人主责的道路交通事故或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轮渡、动车追尾事故伤害。
⑥因工出门期内,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害或是出事故失踪的
⑦法律法规、法规规定应认定为工伤事故其他情形。
职业危害算公伤吗?
答:算工伤事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明文规定,员工身患“患职业危害”状况的,应认定为工伤事故。
(1)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的公司、机关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过程中,因接触到烟尘、放射性元素和其它有害、危害因素所引起的病症。
根据中国2013出台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现阶段我国法定职业病包含10类132种。职业病诊断需要由由省、自治州、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核准的医疗机构担负。职工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密切接触史和办公场所职业病危害要素状况、临床症状等等都是职业病诊断的重要依据。
(2)不一样时间段,患职业危害如何处理?
①在职环节
《工伤保险条例》要求,员工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被确诊、判定为职业危害,所属单位应当在被确诊、判定为职业危害之日起30日内,向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明确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依规享有工伤保险赔偿。
用人公司没按规定明确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被确诊、判定为职业危害之日起1今年年底,能直接向用人公司所在城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明确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争得工伤事故利益。
②辞职或离休、退休前
用人公司对触碰职业病作业员工,在停止、解除劳动关系时或是办退休、退休办理手续前,应做职业健康体检,并把检验结果告之员工。被确诊为身患职业危害的,应申请办理工伤鉴定、职业病鉴定、工资待遇核准办理手续,按照有关规定享有工伤保险赔偿。山东等一些省份还特殊规定,员工被诊断为职业危害的,一次性公伤医疗补助金在相关标准前提下加急50%。
③转岗或退休之后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要求:
以前从业触碰职业病危害工作、那时候没发现患上职业危害、离去岗位之后被确诊或判定为职业危害的满足以下条件的考生,能够自确诊、判定为职业危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一)办理退休后,未在从业触碰职业病危害作业退休职工;
(二)工作或聘任合同期满或是自己明确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任合同后,未在从业触碰职业病危害作业工作人员。
经工伤鉴定和职业病鉴定,前述第(一)项工作人员合乎领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要求的,按就高原则以自己退休前12个月均值月工资基数或是诊断职业危害前12个月的月均值养老保险金为基准调资。前述第(二)项工作人员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按《条例》要求要以本人工资做为数量享有有关待遇,按自己停止或是解除劳动、聘任合同前12个月均值月工资基数调资。
依照《意见》第八条要求被认定工伤事故的职业危害工作人员,职业危害诊断证明 (或职业病诊断鉴定证书)中列明的用人公司,在这个员工从事期内依规向其交纳工伤保险费用的,按《条例》的相关规定,分别以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公司付款工伤保险赔偿;未依规为员工交纳工伤保险费用的,由所在单位依照《条例》所规定的相关业务与标准付款工资待遇。
(3)职业危害员工还具有什么利益?
为了防止、操纵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在我国建立了包含《职业病防治法》等在内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及预防现行政策。员工和用人公司应当加强了解,用心遵循,依规实行。用人公司要加强工作过程的安全防护及管理,维护员工身心健康及相关利益。
职业危害患者除依规具有工伤险外,根据相关民事法律关系,还有得到赔付权益的,有权向用人公司明确提出赔付规定。用人公司已不存有或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危害患者,还能够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申请办理救助与生活等方面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