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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用虚拟办公室合法吗?今优财务李经理帮您分析一下

更新:2024-04-28 07:00 发布者IP:171.113.29.212 浏览: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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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朋友想注册公司,经营项目是社交网站。刚开始资金有限,现在的办公地点无法注册公司。于是我在网上找了一些所谓的“虚拟办公室”,也就是我在工商注册时,把他们的一个地址租给了我的公司。我想问,这种“虚拟办公室”合法吗? 我相信在注册公司的路上,很多注册公司的创业者都想问一个问题,用虚拟公司合法吗,公司的股东会要承担责任吗?今天就来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关于公司的住所,《公司登记条例》规定:“公司的住所为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无论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设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都是“公司住所证明”。 公司与虚拟办公室的提供者签订的合同,一般都有公司租用提供者的物业开办公司的意向,说明虽然平均份额较小,使用起来不如自己的办公室方便,但仍然符合公司登记条例的要求。工商部门往往以虚拟办公场所没有实体经营场所为由认定虚拟办公场所违法,故意混淆企业登记中“住所”和“经营场所”两个概念,不能依据工商部门个别违法执法行为推定虚拟办公场所违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工商总局2012年7月12日发布的《关于大力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兴业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企〔2012〕347号)第三条规定:“放宽经营场所限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允许创业者使用家庭住宅、出租房屋、临时商品房等。作为商业场所。 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不能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凭市场主办单位和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各园区管委会(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进行登记。虽然该条可能与《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相冲突,有随意执法之嫌,但结合近两年各地工商部门开展的“集中办公区”试点,说明目前公司注册相当容易。 那么,如果工商部门认定公司以虚拟办公场所作为住所是违法的,那么面临的行政处罚就是吊销营业执照,注销公司登记(《公司法》第199条)。公司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解散(《公司法》百八十一条)。股东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对公司进行清算。公司债权债务清理完毕后,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即使清算后发现公司资不抵债,只要没有其他可能导致人格消极的情形,股东也无需为此负责。对于公司的债权人来说,要么放弃债权,要么申请破产。 简而言之,股东不会为公司使用虚拟办公室承担民事责任。这是2005年公司法的改进。公司立即被工商部门登记为法人,无论登记事项有无瑕疵。根据1994年《公司法》,瑕疵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公司被撤销注册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从一开始就不具备资格。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国内公司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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